上海经济合同纠纷案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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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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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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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 租客拒绝搬出,房东可以起诉吗?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8日 来源:上海经济合同纠纷案例律师
[导读]:  陈潇律师,上海经济合同纠纷案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

 陈潇律师上海经济合同纠纷案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租赁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去,很多人都认识到有时候对于一件物品并不需要一定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就可以满足大多数时候的需求,于是租赁行业越来越发展得好,对于租赁大家知道多少呢今天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租赁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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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何为双方的任意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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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约定。一般认为《合同法》第232条不定期租赁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第268条承揽合同规定了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第308条货运合同规定了托运人的任意解除权;第410条委托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需要明确的是,任意解除权只能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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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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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既然法律规定有任意解除权,权利的行使显然不可能构成违约,无法按违约处理,不能适用《合同法》第107违约的规定。因此行使任意解除权后的赔偿仅指实际损失,不含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的损失,而且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也无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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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租赁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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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约定任意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随意约定任意解除权,那么交易的可靠性,稳定性将无从谈起,订立合同的初衷将不复存在,必将对经济秩序造成毁灭性地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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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合同是属于合同中的一种,因此对于合同绝大部分都是建立在双方协议人意愿之上的,因此要遵守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以及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租客拒绝搬出,房东可以起诉吗?

  租户拒绝搬出,可以起诉吗相信这是很多出租人和承租人关心的问题,生活中房屋租赁是很常见的事情,整理的内容希望对读者理解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有所帮助。

  一、租户拒绝搬出,可以起诉吗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后仍然要求继续承租该出租房并且拒不搬离该房屋,出租人却已经准备将房屋挪作他用不再出租时,要看租赁合同是否对续租问题进行了相关约定。

  如果合同有约定,则遵从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该房屋的权利。

  如果出租人将该房屋另作他用,不再进行出租的话,出租人有权要求与承租人终止房屋租赁关系,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搬离该出租房,并且按照双方的约定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者达到约定的状态。

  如果承租人拒不搬离该房,则出租人可以先与之协商;协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返还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

  如果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而出租人也未提出任何异议的,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是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此时当事人双方均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出租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房东出租房屋的注意事项

  1、签署合同时候检验对方的身份证件,并且互相留身份证的复印件。最好加上本地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合同应该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2、明确好签合同的日期,约定好房租到期时间、交租方式及交租日期。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写明室内物品清单,再细小的东西都要写,并且写明如果损坏,该怎么赔偿。同时,房东应该要做好消防工作。

  3、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此外,缺少书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易确定,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无论租赁期限长短,最好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装饰装修的处理约定要明确租赁合同到期或解除时,如何处理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一直是实践中的争议热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要分各种情况分别处理。因此建议租赁合同双方在签约时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装饰装修的归属、折价、拆除、修复等事项。

  5、有关租金的人民币大写约定,确切的交付方式,对于水电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取暖费等杂项费用的交付方明确约定。

  6、尽量与租客友好相处,不要说你做为房东,就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也不要年年涨房租,因为房客如果感到房租不合适的话就会搬走,再搬来的房客性格什么的你也得重新接触。房东与房客只有签了合同双方就有了法律约束,是法律关系也是朋友关系,也是缘份。

  7、提前解约最好要有合同约定房屋租赁合同一般都有明确的租赁期限,但由于各种原因而提前终止或者解除的情况也很多。如果合同中没有对此作出约定,很容易产生纠纷。如果能在租赁合同中对提前解约的事宜做出明确约定,将便于届时双方友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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